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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间:2020-03-20 业务简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(游戏类)是指,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,通过互联网生产、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,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,其互联网文化单位,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,取得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。
业务涵盖范围 专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游戏、网页游戏、客户网游、棋牌游戏、手机游戏,涉及关于网络游戏的游戏虚拟货币经营;其他网络游戏的制作、复制、进口、发行、传播等活动; 审批注意事项 基本申请条件 1.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 2.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; 3.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(计算机相关专业)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; 4.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、工作场所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; 5.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。 基本材料交接清单 客户准备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经营范围内包含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”)并加盖公章,复印件1份; 企业章程;(加盖公章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(加盖公章) 相关技术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;(掘金可以协助解决)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,需另外复印1份;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; 一壶茶提供 《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计申请表》; 股权结构体现文件; 企业业务发展报告; 委托授权书; 网站意见建议书; 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。 业务申请流程 (服务周期10-20个工作日) 商务洽谈-合同签署-材料交接准备- (文化局)递交纸质材料-领取许可证-材料审核期-领取受理通知书 交付成果 专业难点攻关 上一篇Commercial ICP/IDC下一篇企业变更流程 |